为符合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《广告法》中关于代言人及未成年人代言的相关规定,我司要求公司相关部门、广告代理商和经销商于2015年8月31日之前撤回包含李小鹏及/或其家人(包括其妻及其女儿)名字、肖像、签名、照片、视频等信息的各类形式的广告宣传材料。

  如您发现相关广告宣传材料仍有传播,请拨打热线电话400-821-5288 提供线索。谢谢配合!

 

纽迪希亚生命早期营养品管理(上海)有限公司
2015年8月26日